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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10个试点城市可以跨省市办理首次申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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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9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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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点 


长三角区域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等10个试点市的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



 受理范围 


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户籍居民,在我省南京、苏州、盐城3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我省户籍居民到上海、浙江嘉兴、绍兴、台州、安徽合肥市、黄山、宿州7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能办理。



 申请材料 


(一)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领取方式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核对证件信息、核验指纹,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证件。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的,应在申请时当场办理委托代领或邮递手续。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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