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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购买退烧药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需要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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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4 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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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实行

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

“四类药品”实名登记


今年6月下旬以来,根据省卫健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等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时,应实名登记购买人和使用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职业或工作单位、所购药品名称、所购药品数量、体温、健康码等信息,并同时提供给全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紧急措施,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尽快去医院就诊;去药店购买“四类药品”时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帮助家人购买相关药品时请同时携带好购买人和使用人的身份证件,在购药过程中积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登记。


南京全市零售药店

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要求,认真查验和采集有关信息;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店堂消杀、通风,药店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接触顾客钱物后进行手消,进店购药的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


目前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已部署开展

零售药店销售“四类药品”

实名登记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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